《修建节能与可再生能源使用通用规范》为批准为国家标准,于2022年4月1日起实验。
《规范》要求,新建、扩建和改建修建以及既有修建节能刷新工程的修建节能与可再生能源修建应用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治理必需执行该规范。
光伏:要求新建修建装置光伏系统,且使用寿命应高于15年。同时,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中的光伏组件设计使用寿命应高于25年。
碳排:要求新建栖身和公共修建碳排放强度划分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平均降低40%,碳排放强度平均降低7kgCO2/(m2?a)以上。
节能:要求新建栖身修建和公共修建平均设计能耗水平进一步降低,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基础上降低30%和20%,其中,严寒和严寒地区栖身修建平均节能率应为75%;其他天气区平均节能率应为65%;,公共修建平均节能率为72%。无论是新建、扩建和改建修建照旧既有修建的节能刷新,均应举行修建节能设计。
《规范》重点内容如下: